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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汽车自燃 博美4S店推诿拒绝救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1         ★★★

  大众网淄博11月29日讯 “车是在博美4S店买的,也一直是在店里保养,如今车出了事,4S店却连拖车都不同意。”29日上午,市民王先生打电话向大众网反映,昨天上午9点,自己的丰田汉兰达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自燃,而淄博博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到现场拖车救援,车在路上被“晾”了一夜之后,无奈的王先生只好向记者求助。

  29日上午10点,大众网记者赶到事发现场,自燃的丰田车已从联通路与重庆路路口移至西侧的联通路路边。虽然过了一夜,现场仍弥漫着刺鼻的焦糊味,车内天窗已被烧化,前挡风玻璃因高温已经碎裂,整个车的副驾驶位已被烧的面目全非。
  “我当时在联通路上由东向西行驶,在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仪表盘的地方开始冒烟。”王先生告诉记者,1分钟过后,仪表盘冒出火苗,他便赶紧下车拨打了119。
  “车里一直在冒烟,不时窜出柱状火苗,过了5分钟,消防就赶到将火扑灭了。”王先生告诉记者,4S店的两名店员也赶到现场,因事发地处在十字路口,之后王先生与4S店两名店员将车推至路口100米开外的联通路路边。
  随后,令王先生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自己的求援却遭到4S店两名店员的拒绝。“他们说这种情况不能立刻将车拖走,需要消防开具火灾事故证明。”谁知,开具事故证明后,王先生再次遭到4S店“刁难”,“我给4S店打电话让他们来拖车,他们又让我找交警再开具一份事故证明。”就在王先生拿着两份证明再次找到4S店时,4S店又提出了新要求,“必须由交警亲自将车交到他们手里,才能对车辆进行后续处理。”
  “4S店也不允许我自己将车拖回,我已经守在车旁一整天了,什么事也做不了。”王先生无奈地表示,自己只想让4S店将自燃车辆拖回尽快进行维修,并不想追究是谁的责任。
  随后,记者拨通了淄博博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电话,一位赵姓客服人员表示已派相关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跟进。
  “我们不能破坏现场,所以不能派人拖车,火灾事故的车辆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车主必须出示由消防提供的火灾事故认定证明和交警出示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由于车主提供的是火灾事故证明,非认定证明,所以我们仍无法将车拖走。”该客服人员说道。
  截至记者发稿前,王先生已到消防大队等待开具4S店最新要求的火灾事故认定证明,而自己的车现在仍停留在事发现场,一直未被4S店拖走维修。(本网记者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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