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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发微博少年被驱逐出校是教育界耻辱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19           ★★★

甘肃发微博少年被驱逐出校是教育界耻辱(1)

    

    2013年9月14日,甘肃省张家川镇警方以“煽动群众游行,严重的妨碍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之名刑拘了正在上中学的少年杨同学。经过各方努力,张家川警方不日又将刑拘改为行政拘留,后“放出”发微博少年。此时逐渐平息,但孩子父亲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的时候,被孩子告知,警方在拘留少年期间对其进行了殴打和刑讯,并且威胁说,出去之后不要乱讲话,“你以后还要在张家川上学”。

    杨同学父亲数日前通过律师开始走正规法律途径,要求张家川警方公布审讯视频监控,以证其清白。张家川警方至今没有任何实质性回应。在律师在走正规司法途径的同时,今天早晨,杨同学所在学校却传来不和谐声音——校方以各方面压力太大为由,将杨同学驱逐出校。

    “各方面”到底是哪几方?天水市第四中学的校方不能以一个“各方面压力太大”为由,剥夺孩子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在新闻自由面前,校方领导不能以近乎“相关部门”一样模棱两可的言语搪塞关注张家川事件的网民。在依法治国的党政方针指导下,我们希望校方领导出面公开澄清,到底是哪些“方面”和“部门”对校方施加了“怎样”的压力。即使张家川发微博的杨同学违法(是否违法,依旧在走正规的法律途径,我们不可轻断),也已经被行政拘留后释放,因此,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校方的这次违法驱逐,分明是将张家川警方再次摆上主席台,难免让人怀疑个别体制内官员用“剥夺”孩子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来公报私仇。

    若真有“公报私仇”成分,难免让人继续追问,警方何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来给天水市第四中学校方造成“各方面压力太大”的局面呢?当然,一切都有待校方领导出面澄清,在新闻调查与法律问责出来之前,我们谨以猜想之名动员校方赶紧回应此事。当然,这次驱逐难免让人想起民国时期的北大校长们往往要到政府当局那里义正言辞地保护自己的学生的段子来。当年的学子,是走上街头被“行政拘留”,如今的学子,不过是发个微博,校方此举,是否让中国当代的教育界难堪呢?
与此同时,甘肃省教育厅也以微博的形式在今天12:46分的时候,作出如下回应:

    已关注。我们已责成天水市教育局立即核查。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责任,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

    这段回应铿锵有力,可谓是字斟句酌,甚至连标点符号都恰到好处。但是,我们在如此精准的回复中却看到这最后一句的蹊跷——“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甘肃省教育厅的官方微博,一定不是一位临时工在打理,前面如此精准的回复,却夹杂最后如此不堪的一句,是何用意?我们经常用这句话的前提,是学生犯了错误,老师责罚过当,用来笑侃老师的。“学生犯了错误”是“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的基本前提,这是常识问题。而从新闻媒体的报道来看,杨同学被校方领导驱逐出校,并非因为自身犯了错误,而是校方承受不住“各方面”的压力了。谁给的压力,谁应该承担这次的错误。与这个孩子何干?甘肃省教育厅在“责成天水市教育局立即核查”但却还没有结果的时候,便仓促认定是杨同学的错误,是否有失教育者最基本的素养?

    在刚刚闭幕的大会上,新一届的党政领导重申依法治国的重要性。绕开法律,用“各方面压力”的方式驱逐杨同学出校,剥夺孩子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俨然与当局执政方针做正面对抗,在制造教育耻辱的同时,玷污中国司法。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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