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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校车安全隐患重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8/20           ★★★
近期,校车事故接二连三发生,令人发指,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已刻不容缓。然而,山东省东营市教育局作为当地监管部门,在明知该区域内校车存在众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却在当地媒体以《学生安全大于天》为题,整版大肆宣传其学校安全工作的“丰功伟绩”,在“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良好氛围下自吹虚夸。

  校车不规范,隐患多多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东营市东营区运河路的实验小学,发现门口停放着近十辆所谓的校车(如车号为鲁E.08923、鲁E.08158、鲁E.33159等)。记者注意到,这些校车颜色各异、新旧不一,有的车漆都已脱落,唯一相同的是挡风玻璃处都放着“校车”标牌牌子,但并没有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载明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

  随即,记者查看了校车配备的安全设备(如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卫星定位装置等),发现除少量校车配有灭火器及逃生锤外,大多数校车连最基本的停车指示标志都没有,其他就更无从谈起了。

  据了解,在国家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校车内除一名驾驶员外,还需有一名随车人员照顾学生和处理突发事件。但记者查看了部分校车并通过询问驾驶员了解到,这些所谓的校车都是个人的,大部分都是买辆旧车修理一下便投入使用的。而且学校为了节约成本,一直以来校车内就只配备司机一人,并没有其他随车人员。有驾驶员称,“学校及教育局也没有要求,所以就没有安排”。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除缺少基本的配备外,还存在涉嫌报废车辆的营运状况。根据国家相关条例规定,作为校车使用的车辆报废期为15年或40万公里,而这些维修后再使用的车辆可能早已超出了这一规定。

  适逢实验小学中午放学时间,记者发现在没有老师带领的情况下,学生们自己找校车上车。有的校车停到了马路对面,小学生们就直接横穿马路。而正值下班时间,来往的车辆非常多。

  就在记者想了解一下为什么没有老师引导时,一辆校车在马路中间突然刹车,一名小学生从车上跳了下来,后边的车辆紧急刹车才避免发生碰撞,当时的情景把记者都吓出了一身冷汗。同时,记者还发现,竟然有部分车辆存在超载的现象,有的几个学生挤在一个座位上,有的干脆就站在车厢里。由此可以看出,不管从校车本身还是运行来说,都存在很大的监管漏洞,安全隐患多多,给学生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校车无手续,却照常运行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这些“校车”的车辆信息,查看这些车辆是否具有作为校车使用的资格,记者来到东营区车辆管理所。在说明来意后,车管所把教育局交给他们的校车信息拿了出来。

  记者发现,基本上所有的车辆材料在2012年就已经交到了车管所,但是都没有批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车管所需在3日内对校车资料进行批复,不能拖延时间。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找到了车管所沈宝军所长,沈所长解释说,“之所以没有对这些车辆批复是因为这些车辆都不符合校车的要求,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告之后也没有进行整改,所以无法给予批示。”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驾驶校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驾驶证上签注准驾校车证明。但是记者了解到,这些校车的大多数驾驶人员并没有驾驶校车的资格。对此,驾驶员反映,“并不清楚驾驶校车还需要什么特殊要求,有驾驶证就可以了,而且相关部门也没有对其要求过”。随后,记者问沈所长,这些驾驶员是否具有驾驶校车的资格时,沈所长说基本都没有,但这不是他们所管辖的范围,应该是交警支队路面交警进行检查。

  纸上谈兵,实际工作未开展

  记者就实验小学校车混乱情况来到东营市教育局采访,记者从负责学校安全科的科长杨文龙处了解到,东营市共有校车723辆,每天承载接送27775名学生的任务。当记者问及这些校车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规定,是否有报废车辆存在时,杨科长说这些校车大部分是个人所有,“基本上都合格”。对于政府部门对校车做了哪些监管工作的问题,同科室牛科长解释说,“东营市教育局已经开始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也已在会议上多次要求加强校车规范化。”

  但当记者问道,这项工作实施到什么程度时,牛科长说只是在讨论,还未实施。记者随即把了解到的情况和校车存在的隐患对负责人说明,牛科长明确表示,“的确存在这些问题,也已经发现,但是并没有发生过事故及人员伤亡,也就没有重视”。对于那些所谓“校车”没有达到校车标准就投入使用一事,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也无法再给记者做出任何解释。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今约一年半的时间,东营市教育局却视国家规定为一纸空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置若罔闻,只是纸上谈兵,并未开展实际工作。

  自我浮夸,涉嫌弄虚作假

  采访数日前,东营市以“学生安全大于天”为标题在当地媒体上报道了该市教育局的工作。报道中指出,“打造幸福教育,建设和谐家园,是东营教育人的共同目标。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条件是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近年来,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切实保障了校车、校舍等安全问题。针对校车安全,报道中指出全市共有27775名学生每天乘坐校车上下学,为了保障孩子的上下学安全,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加强监管,为校车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文中提到,“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到小学乘车政府补贴资金2485.3万元”,那么,这些资金是否进行公示,是否真正用于校车安全工作?我们无从得知。

  在这篇报道中对东营市校车安全工作给予了极大的肯定,这与记者采访了解到的情况大相径庭。该市教育局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于不顾,却掩盖事实,极力自我吹捧相关工作的到位,并在当地日报(或某报)上整版报道其在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丰功伟绩”,这种极其矛盾的事实令记者倍感沉重。

  文章整版图文并茂,以校舍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为重点,大肆宣传其“辉煌政绩”,时间、地点、人物、数字一一详尽,让人信服。记者想本着尊重事实的理念想采访一下作者,却发现这篇报道竟然没有署名,成“无名英雄”之作,让人大惑不解。但据内容看,该报道应是出自教育局内部人士之手,图片、文字、数据,一个外人是不可谬造而出的。不可否认,关于校舍安全、校车安全的相关报道中,教育局有诸多工作成绩,但是里面到底含有多少水分?答案不得而知。

  对于东营市校车安全问题本报将予继续跟踪报道。

 

 

文章录入:新平    责任编辑:jxpj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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