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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出问题网站先赔 专家:利于规范网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律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12           ★★★
 

  标准网络第三方渠道的职责是加强食物安全办理的重要环节,食物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新增的有关条款十分契合当下商场的实际状况。需求第三方渠道查验入网食物运营者资质或进行实名挂号,有助于让商场和社会承当食物安全办理职责,这表现了食物安全监管社会共治的精力“你能晓得哪罐是在网上买的?”

  拿着两罐如出一辙的“老干妈”辣酱,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吴爽煞有介事地问记者。

  面临记者的缄默沉静,吴爽笑着说:“无法分辩。那么,若是网购食物有疑问,我去找比方淘宝网等所谓的第三方渠道,又怎么证明我的食物来历?这样的规则莫非不是‘看上去很美’吗?”

  吴爽口中的“规则”,正是近来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揭露征求意见中最受热议的——网络食物生意第三方渠道供给者应当获得食物出产运营答应,并承当食物安全办理职责;未实行法定职责,损害花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当连带职责,并先行赔付。

  这意味着,花费者在网络生意渠道采购了有质量疑问的食物时,除了网店运营者以外,网络渠道也要负连带职责,并对花费者进行先行赔付,以确保网购花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近来造访网购花费者、购物网站以及电子商务教授后发现,这条规则若是真的施行,执行起来好像有必定难度。

  法学教授:

  明晰网络渠道职责十分必要“各种调味品、蔬菜、生果、饮品乃至年糕我都在网上买过。”作为全职家庭主妇的吴爽,凭仗其网购产品的高性价比,在网上小有名气,格外喜爱美食的她常常会在淘宝网上查找美食,品味之后再推荐给兄弟。

  在通读这次食物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关于食物网络生意监管准则后,吴爽向记者标明,当前越来越多的人开端网购食物,“我在网购食物时会格外重视卖家的身份以及食物介绍,由于网络出售食物准入门槛低,而且还有‘三无’产品、质价不符食物稠浊其间,这些疑问不容忽视。所以,在网购食物时,需求格外细心地予以区分”。

  记者在淘宝网里查找“食物”,发现不少出售食物的网店都没有出产运营答应证。

  “格外是如今越来越盛行的便宜食物,在产品标准号、出产答应证编号一栏均是空白。”吴爽对记者说,她曾问一个售卖自家腌制猪肉的店家老板为何没有运营答应证,对方的答复是“便宜的产品确保安全清洁,没有必要再去工商有些进行注册。若是去注册,不只办理手续多,而且还对比费事”。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吴景明以为,在传统渠道上出售的食物,花费者尚可经过外包装来对产品质量做初步判断,但网络渠道信息并不对称,花费者有可能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买到“三无食物”。标准网络第三方渠道的职责是加强食物安全办理的重要环节,食物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新增的有关条款十分契合当下商场的实际状况。

  “单个网店一般是一人担任客服、采购员、老板,运营条件也都难以达到清洁、环保有些的答应条件,进货来历很难确保,且在运营进程中所购食物大多未树立台账,进销货状况紊乱,一旦发作食物安全事故,补偿才能底子没有确保。”在北京运营实体蔬菜农场,一起在网络售卖蔬菜的韩明通知记者,一般来说,建立一个制售食物的实体店,必需要获得工商、清洁、食物、税务等有关有些的答应,一起还要付出房租。而网络行动的违法本钱较低,违法者简单替换地址后持续展开运营,发作食物安全事故也无法清查。关于先行赔付的规则,能够说是给一些企图钻空子的网络卖家打了“预防针”。

  业内人士:

  第三方渠道监管才能有限不过,关于先行赔付这样的好规则,吴爽这位“超级买家”也有自个的忧虑,“这样的规则是很有含义的,可是操作起来也有难度”。

  “最大的疑问即是网路生意渠道无法审阅。”为了愈加明晰地解说这一观念,吴爽有了最初的“举例说明”。

  “还存在一个疑问,即是不扫除有人‘趁火打劫’,歹意索赔。比方有花费者网购牛肉的质量是好的,但家里正好有质量欠好的牛肉,若是花费者既想吃质量好的牛肉,又想把钱弄回来,很可能会告发说网购的牛肉质量欠好。在这种状况下,怎么界定?”吴爽说,“关键在于怎么界定职责,由谁界定、用啥标准或流程界定。”

  这种忧虑也存在于业内人士中。有业内人士以为,食物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对网络食物生意第三方渠道提出的新需求可能会添加职业运营风险。

  “若是电商渠道有直接侵权的表象发作,例如电商渠道作为出售方,售出的食物有质量疑问,那么电商渠道的职责是明晰的。可是,若是电商渠道既没有直接制作食物,也没有直接出售食物,乃至连出售信息也是商家自行发布的,那么在这种状况下,电商渠道不该承当连带职责。”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方针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说。

  阿拉木斯标明,需求每一家电商渠道都要获得食物出产运营答应而且先行赔付的规则,会添加电商职业的运营风险,可能会致使有些电商渠道抛弃食物出售业务。

  运营淘宝网的阿里巴巴集团法务副总裁俞思瑛在承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网络购物方面,将来的趋势必定是线上和线下一体化。所以,就食物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关于食物网络生意第三方渠道的规则而言,其“第三方渠道”的概念现已不适合将来商场开展的需求了。

  俞思瑛向记者解说说,购物一般包含了四个环节:检查产品信息、下单、付款、收货,在工业经济年代,这四个环节都发作在线下某一个固定的地址,但随着咱们逐渐进入信息化年代,网络购物现已从全部将这四个购物环节的全体复制到线上,进化到上述四个购物环节在线上、线下交织的杂乱环境。在餐厅吃饭,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付款;在线上下单付定金到线下付余款提货,这样的表象现已越来越遍及。所以说,当前网络购物中关于第三方渠道的规则不具备可操作性。

  此外,俞思瑛还提到了谁来监管网购食物的疑问。

  “从工业化年代开展到信息化年代,监管手法也应有同步的提高。曾经的食物采购主要是在线下完结,所以选用过后监管形式。但在互联网年代,大概愈加各司其职。”俞思瑛向记者介绍说,作为网站,承当的作业以及职责是向花费者供给进行产品挑选的维度和标准。网购花费者承当的是关于现已发表的信息进行有用辨认的职责,然后进行挑选。

  “咱们能尽到的职责是,怎么给予更多的东西来协助花费者进行挑选,比方信誉评估系统等,一起让在网络上售卖食物的商家对产品信息进行全部、有用发表。”俞思瑛说,“实际上,网站仅仅一个供给产品生意的渠道,参加的是网络服务联络,而网购食物是生意合同联络,法律联络是一对一的。就像通话进程中移动、联通等渠道的人物相同,若通话两边呈现比方欺诈等行动,不会有人去追查移动或联通的职责。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比方淘宝网这样的网络渠道关于各类食物背面的工业特点是无法切当知道的。”

  不过,一向研讨中国食物安全的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关于现代社会种种范畴的监管,不只仅要依靠政府,一起还要着重发扬第三方的效果。在食物安全范畴,格外如此。当前互联网现已日益变成中国重要的花费渠道,网购食物在食物流转中发扬着日益重要的效果。

  “对网络食物生意第三方渠道供给者设定食物安全办理职责,需求其查验入网食物运营者资质或进行实名挂号,有助于让商场和社会承当食物安全办理职责,这表现了食物安全监管社会共治的精力。”宋华琳以为,第三方渠道与入网运营者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络,设定这样的权力和职责,能够有用下降食物安全监管和管理本钱,标明现代监管更具有灵活性、回答性和多元性,经过为第三方渠道设定职责,将非常好地标准网购食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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