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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兴达路街道办村干部私卖土地自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2         ★★★

河南郑州兴达路街道办村干部私卖土地自肥

      近日媒体接到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马渡村的部分村民反映本村干部监委会主任李金安长期侵占集体土地20多亩,长达20余年,没有向村里交过一分钱承包费。

      在2017年8月份趁石桥村与其强占的土地搭界地块转让开发之机,私下将马渡村属集体土地,部分私下转让给开发商,获利70万元,严重损害了集体及村民利益。 

        11月15日我们驱车来到位于北四环与东四环交界处的马渡村,找村民及部分村干部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在李金安霸占集体土地期间,村干部也多次找李金安协商,告诉他村集体土地被你长期占用分文不交,村民意见很大,再不交就要把集体土地收回村里,李金安恐吓说,谁敢让交回土地收拾谁,要谁的命,因李金安在村里家族势力很大,弟兄四人,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加。

      几年前村小学付校长郑国福与李金安爱人因工作发生点矛盾,李金安当继招来十几名社会人员闯进学挍将郑国福打个半死,司法鉴定为轻伤,按法律规定本该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在其淫威恐吓和上下活动之下,此事不了了之,至使村集体土地被其长期霸占20余年,最后又把集体土地私卖装入个人腰包。

     对于这种损害广大村民利益的村干部,广大群众敢怒不敢言,对于这种长期依仗家族势力危害乡邻的黑恶分子,广大人民群众强烈要求政府给予严惩,补交欠交的土地承包费,收回集体土地。 李金安私自售卖集体土地涉嫌刑事犯罪,必须收缴其非法所得,追究其责任,在扫黑除恶的当下,为民除害,根治毒瘤,还村民一个平安的社会环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耕地十亩以上、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可以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针对此事媒体将对此事的处理进展给于继续关注。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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