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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依法行政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动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4/27         ★★★
科学规划、依法行政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动力
核心提示:近期,栏目组持续接到贵州省贵定县红旗宾馆负责人丁荣的反映:贵定县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在征收安置中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情况下于2013年赶走所经营的宾馆经营户,对企业断水、断电。贵定县政府、金南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在2016年1月和4月两次组织大批拆迁队伍对企业的经营场地采取突击强拆,仓库里的财产被乱石瓦砾深埋,致使宾馆合法权益受损,造成企业破产
反映情况陈述
1995年,丁荣以个人名义与原贵定县城关镇城西村委会(现贵定县金南街道办事处金山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2005年11月9日丁荣又以“贵州省贵定县红旗宾馆”的名义与金山村委会签订《房屋租赁续合同》,2006年8月9日签订《房屋租赁续合同》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合同期限20年,金山村将其名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城西农贸综合大楼”(位于贵定县红旗路2号)的大部分房屋出租给红旗宾馆经营使用。
此后,丁荣陆续投入上千万的资金对城西农贸综合大楼进行改造、装修、招商、出资与金山村委会合作建房850平米。
从1995年至今,二十多年来,企业将全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金山村城西农贸综合大楼上,使城西农贸综合大楼出现繁荣的局面,对当地的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贵定县政府在没有进行任何补偿,不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使用行政手段强行对城西农贸综合大楼进行违法拆除,致使企业存放在仓库里的几十万元财产被乱石瓦砾深埋。
反映拆迁中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  
  (一)未按法律的规定进行征收集体土地公告及拆迁公告
丁荣及贵定县红旗宾馆说:在政府征收安置中未见到、从未收到任何关于对城西农贸综合大楼区域进行集体土地征收的政府公告及正式文件。只是收到贵定县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2013年7月印制的《贵定县(迎宾路 冷冻厂和农贸市场片区)宣传册》,而房屋征收指挥部是政府部门临时设置的内设机构,没有权力发布公告和颁布正式文件。因此,房屋征收指挥部的宣传册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的发放、使用情况应进行重点公开。
丁荣认为当地政府在没有提供有关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的有效文件、在未进行征收集体土地公告及拆迁公告的情况下,所实施的征收集体土地行为及拆迁行为均是违法的。
依据贵定县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2013年7月印制的《贵定县(迎宾路 冷冻厂和农贸市场片区)宣传册》上包含的相关文件以及贵定县永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城西农贸综合大楼的客观事实可以判断,上述房地产开发属于商业开发,且因为城西农贸综合大楼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此,贵定县政府对城西农贸综合大楼的征收不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对上述房屋强拆。丁荣多次向政府部门要求看相关拆迁手续,至今都没看到任何手续。
丁荣认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强行拆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具有违法性,在没有合法拆迁手续,在没有经过任何司法裁定、判决的情况下,政府利用行政手段组织大批公安武警、拆迁队伍采取突击性行政强拆,不以法律为准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不依法依规,严重渎职,属违法行为。
(二)拆迁过程中违法行使强制措施 
2016年1月31日早上和2016年4月1日早上,县政府两次组织一两百名公安武警、城管、永耀房地产公司工人,调动消防、卫生急救部门,出动数台挖机,对城西农贸综合大楼进行强制拆除;因丁荣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4月1日当天,在丁荣通过言语论理的方式无法阻止的情况下,丁荣准备跳楼自杀以表达不满,后丁荣受伤被送往医院,丁荣母亲也被拆迁队伍推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抢救,在丁荣清醒后立即被贵定县公安局处以10日行政拘留。
反映说由于贵定县政府违法强拆,致使企业破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明确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要求政策公开到位、补偿安置到位,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而不得强行实施征收。而贵定县金南街道办事处、贵定县县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给丁荣宾馆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巨大损害,给丁荣的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
   之前丁荣多次找贵定县县政府、贵定县金南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相关领导反映宾馆所面临的困境,但都没有引起相关领导的重视和同情,贵定县住建局局长张春生还说“拆了再说,强拆的地方多了,拆错了有政府赔”,这是什么样的工作态度。现如今房屋已被拆除,但丁荣的合法权益不因房屋的消失而消失。
丁荣请求法律上作为征收主体的贵定县人民政府能够告知:金山村城西农贸综合大楼属于城市棚户区的依据是什么?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金山村城西农贸综合大楼的房屋为什么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家征收只能基于公共利益,征收金山村城西农贸综合大楼的房屋是否是基于公共利益、是不是合法征收?永耀房开与征收金山村城西农贸综合大楼的房屋有什么关系?永耀房开为什么会参与拆房子?
贵定县人民政府是什么时候把这块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的批文在哪里?
请求贵定县拆迁局出具这个所谓“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相关文件: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用于商业开发使用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维稳基金、项目拆迁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永耀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这个项目开发上是否合法?是通过什么手段?什么时候把这块集体土地投标到手的?如果这个项目是属国家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那么永耀房开公司是否具备这个项目的开发资质?手续是否合法、齐全?
栏目组来到贵定县金南办事处实地了解,该办事处的负责人说,拆迁的情况属实,但当时被拆迁主体是金山村委会,不是宾馆,宾馆是租赁金山村委会的地方,政府和宾馆不存在征收安置的问题。关于与金山村委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最后一项约定,是政府看到村委和出租房屋的这个事实情况,为了保证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为了保证租赁企业的合法权益,政府在与村委会签订征收安置协议里面单列一条进行约束。针对征收土地的程序及土地性质、开发建设的相关手续问题,该负责人说,因为征收安置的主体是县政府,具体情况县政府比较清楚,办事处只是配合单位。该负责人说,针对栏目组提出的疑问书面材料因为涉及土地、规划等部门,把材料都交给政府办尹主任统一回复。直到现在,栏目组没有见到政府的回复结果。
随后栏目组来到金山村了解,在政府征收安置时的金山村村主任说,政府征收时只是把村委的集体土地和村委土地证上的面积及房屋进行补偿,1995年宾馆在原有建筑物上经村委同意加盖的房屋面积及村委另外的房屋面积,政府说另外与宾馆协商处理,他们中间也多次协调过,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最后政府强行拆除。
现任村书记说:我村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有手续的已经签过合同被征收,还有一部分是九几年建设的房屋,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产权手续,政府也没有在征收中达成一致,也被拆迁掉。现在开发的土地性质仍是集体建设用地,其他情况不知道。
针对事情的进展,栏目组持续关注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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