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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官员抱团买地 民间投资打了水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当代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26         ★★★

 
    6月17日,蜗居在隆回县城出租房内的下岗职工魏巧云,一边唉声叹气一边为年近三十的残疾儿子喂饭。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曾经声称能让自己“发财”的局长竟让她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之前,湖南隆回县多名在职官员合伙买下一宗地并开发房产,因资金链断裂,房地项目不得不被施工方全部接管。由此,魏巧云的发财梦不仅彻底破灭,就连自己投进去的90多万也是血本无归。
 
    与魏巧云一样遭遇的还有范刚莲、邓清芳、范卫国等数十名妇女。为了要回自己的本钱,他们曾吵过、闹过,甚至爬上数十米高的塔吊寻短抗议但还没有如愿以偿。
 
◆◆文/图 李根
 
■ 在职官员围标买地
 
    据记者了解,今年57岁的蒋永平是邵阳市隆回县人,他曾是隆回县外贸局局长,2000年下海经商。
 
    蒋永平说,2005年10月,他得知隆回县桃洪镇有一块面积为3752㎡的土地需要挂牌拍卖,就找到当时分管国土、城建的副县长夏亦中搞关系。
 
    经过一番交流,夏亦中说他的女儿夏珂和妹夫田北湖等人没有房子,如果开发可以找他们一起合伙干。看到副县长的表态,蒋永平立即答应对方的要求。
 
    很快,蒋永平与夏亦中的女儿夏珂、妹夫田北湖(隆回县交通局副局长)兄弟两人、隆回县政法委副书记康平凡、隆回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玉灼、以及隆回县设计院院长黄晓健等8人,每人出资25万合伙向国土局交200万报名费。
 
    挂牌拍卖那天,现场坐满了夏亦中和蒋永平的亲朋好友,但另一家不识趣的开发公司老板也参与其中。趁大家议论纷纷之时,蒋永平来到这位老板的面前,“别来凑热闹了,这宗地是我和夏县长买的,如果你今后还想在隆回混就放弃这一次机会。”那人听后悄悄离开现场。
 
    国土局工作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介绍后,说这是一宗黄金宝地“起价386万”。话刚落音,蒋永平立即举牌“386万我拿算了”,大家相互观望没人做声,更没人抬价。
 
    2005年11月7日,蒋永平等8人与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过多久,大家以320万元的价格将该宗土地的部分转让给其他人建房,剩余1920㎡土地准备建一栋16层高的商居楼。
 
■ “空壳”公司面临倒闭
 
    当时,蒋永平算了一笔帐,只要把这栋16层高的大楼建好,可以纯赚好几千万。为了赚得这笔巨款,蒋永平很快成立了湖南九畴置业有限公司。这时,蒋永平已是双重身份,一个身份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另一身份为那宗土地的八分之一个股份。
 
    此前,八名土地开发合伙人与蒋永平的公司签订了《投资开发建房合同书》。双方规定,蒋在这宗土地上兴建一栋16层楼的高层商住房,工程名称为“东方明珠”大厦。大厦建成后,八人拥有该楼第一、二层超市的产权,除此以外,八人还要到公司买八套住房,价格是每套6万。
 
    过了不久,蒋永平与湖南省湘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约规定施工方包工包料,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790元实行大包干。
 
    当施工方刚进场时,蒋永平就开始为“东方明珠”宣传卖房。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惠的政策,吸引了数十名善于“当家”的妇女们前来预交订房款。此时,没有任何外人知道蒋永平已经是在“拆东补西”,因为公司刚成立时,他就在民间借了巨额高利贷。
 
    与此同时,蒋永平得知已经买断工龄的魏巧云身边有些钱就去拉关系。最先,蒋让魏巧云以“入股”的形式交钱,之后变成购房定金,再后来变为借款。在一年时间内,魏巧云先后被蒋永平弄走90多万。
 
    在那段时间里,蒋永平一直在与钱打交道,今天收了预售房款,明天又要偿还高利贷。久而久之,蒋永平被债权人逼得流落在外,他一边筹资,一边躲债,另一边还要应付施工方。
 
    就在“东方明珠”工程的基础已全部完工时,施工方开始向蒋永平索要工程款。因蒋永平一时难筹到合同中所约定的巨额工程款,施工方就将九畴公司起诉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方的起诉,让蒋永平这家“空壳”公司更是雪上加霜,甚至面临倒闭。
 
■ 工程项目被迫抵债
 
    2009年6月26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九畴公司支付湘盛公司工程款4443600元,赔偿湘盛公司停工经济损失847683元,违约金1110000元,并判决周玉灼等八人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赔偿责任。
 
    判决下来后,周玉灼等八人均不服判决,并上诉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决定做好九畴公司、湘盛公司以及周玉灼等八人的思想工作,让三方自行协议调解。
 
    2009年11月25日,三方协议已基本达成一致:九畴公司承诺“东方明珠”大厦工程所欠的债务与湘盛公司及周玉灼等八人无关,由法定代表蒋永平独自承担;周玉灼等八人的土地使用权以457万转让给湘盛公司;九畴公司在一个月内将“东方明珠”大厦的一切手续转到湘盛公司的名下。
 
    次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09)湘高法民一终字第93号民事调解书,认同三方之间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样一来,魏巧云、邓清芳等数十妇女已经交了购房定金或借款的却被凉在一边。
 
    湘盛公司在接管九畴公司之后,重新启动那个停工一年多时间的“东方明珠”大厦工程,并更名为“湘盛大厦”。此时,湖南九畴置业有限公司和“东方明珠”的名字已经成为人们心中的“历史”。
 
■ 债主寻短讨要公道
 
    就在九畴公司被施工方接管后,曾经在蒋永平那里交了购房定金的人们还在做自己的美梦。范刚莲曾花21万元在蒋永平那里定购一套房准备给儿子结婚,不久又借了12万元给蒋永平,月息为3分。在交易时,范刚莲开始盘算,一年后孩子结婚住新房,再收回蒋永平的12万元本金还能另外得到4万多元的利息,她越想越兴奋。
 
    因为范刚莲的丈夫在县里有些关系,她便最先知道“东方明珠”更换了老板。这时,她把那晴天霹雳的消息告诉了其他购房户,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数十名已经交了购房定金或借款的人们聚集到工地堵工讨说法,施工方则叫来大批警力驱赶。
 
    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隆回县人民政府迅速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参与会议的人认为蒋永平的借款属于个人行为,与“东方明珠”项目没有必然的联系。
 
    得知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后,那些债主们纷纷指责是“夏亦中在搞鬼”。在上告无果的情况下,魏巧云等四名妇女多次爬上“湘盛大厦”十多层楼高的塔吊上,以死抗议县政府的会议纪要,但每次都被消防官兵救了下来。
 
    去年三月,她们在爬上塔吊抗议时,一名正在阳台边看热闹的中年妇女从四楼上摔了下来当场死亡。几个月后,邓清芳、魏巧云、范卫国三人相约爬上县政府办公大楼的四楼,并拉起“誓死讨回公道,讨回我们的血汗钱!”的横幅,意欲跳楼轻生。
 
    为了防止她们意外,县领导一边喊话,一边让消防官兵在下面铺设大型救生气垫,后经过五个多小时周旋,三人才被消防官兵救了下来。
 
■ 讨得公道难得落实
 
    为了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再次发生,隆回县委、县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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