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婴幼儿营养包“变了味”?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21 21:42:40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是谁让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婴幼儿营养包“变了味”?

  都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的花朵,国家相关部门对婴幼儿的健康尤为重视,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及全国妇联共同推出的一项针对贫困地区婴幼儿免费发放的国家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婴幼儿辅食营养包(以下简称:营养包),旨在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但部分中标企业为追求商业利益,却无视营养包的质量。

  辽宁美天佳和广东一家人产品残氧量超标

  消费日报曾于2019年9月9日,以:“营养包氧含量超招标标准是否合格?”为题,2019年11月7日以:“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部分营养包质量令人堪忧——内蒙古和河北省也出现送检产品不符合招投标要求”为题,连续报道了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贵州省等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中,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存在部分问题。

  据消费日报把辽宁美天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美天佳)和广东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一家人)的产品儿童营养包送往化学工业气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经检验美天佳婴幼儿辅食营养包中残氧量为6.92%、广东一家人婴幼儿辅食营养包中残氧量为9.91%、

  辽宁美天佳生产的儿童营养包的残氧量超出招标规定的指标2.3倍。广东一家人超出招标规定指标3.3倍。

  消费日报于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对辽宁美天佳和广东一家人的产品取样检测,辽宁美天佳的4个批次检测中无一达到招标文本和国家卫健委要求的规定限值,广东一家人的3个批次的产品仅一个批次合格,其中一个批次的产品残氧量高出规定限值得3.3倍。

  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地的招标文件中均有对充氮的要求,其中明确了:投标时承诺应用充氮措施的,旦不符合,按不合格产品处理。那么,对于辽宁美天佳和广东一家人残氧量超高的产品中标项目地会如何看待呢?是否会被按招标的要求定为不合格产品呢?

  云南多个市县出现哈喇味的辽宁美天佳婴幼儿营养包

  继以上省份后。消费日报记者又发现云南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存在更加严重的质量问题。辽宁美天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批次产品,出现油脂酸败现象(俗称哈喇味)。

  据消费日报报道,2019年10月24日消费日报记者在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镇沅县)振太镇中心卫生院,取得辽宁美天佳批号为A:1904002,生产日期为20190409 03的婴幼儿辅食营养包。现场拆开,记者闻到这批产品发出刺鼻的哈喇味。振太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该项目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发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几天我们做了抽样,发现这一批次的产品出现了哈喇味,我们已报告领导,并联系了企业,对没有发出的产品暂停发放,对已经发放的产品正在回收。”

  消费日报记者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了镇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沅县卫生健康局和镇沅县妇幼保健院。后又反馈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消费日报随后于2019年11月11日以“云南多个市县的婴幼儿营养包出现哈喇味”为题再次报道了营养包的质量问题。让遗憾的是这些报道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产品残氧量超相关规定数倍、甚至出现严重油脂酸败现象的企业依然在为贫困地区儿童供应“营养包”。

  涉事企业涉嫌恶意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8月16日,云南省妇幼保健院2019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物资采购计划项目中标公告辽宁美天佳中标第四标段,中标金额1363.08万元,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辽宁美天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来《关于辽宁美天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终止合同的函》,提出‘产能供给不足’,申请终止供货合同。

  《政府采购法》第46条第二款规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这里的“正当理由”,是指因不可抗力不能签订并履行合同的。

  辽宁美天佳以“产能供给不足”为由放弃中标资格、拒签政府采购合同,说明其产能不足,涉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承诺谋取中标。对于这一涉嫌违法事实,相关单位熟视无睹?

  无独有偶,在辽宁美天佳以“产能供给不足”为由弃标后,云南省相关部门曾让另一家参与投标但没有能中标的企业承接辽宁美天佳的“弃标”标段。没等这家公司“接盘”,云南省相关部门再发公告,辽宁美天佳又满血复活,神奇的拿回所“弃”之标。这不禁让笔者疑惑,辽宁美天佳真是神通,这国家项目其招标、中标、弃标、失而复得,真是如鱼得水,想怎样就怎样。这种投标、中标、又弃标的行为明显有违相关法律法规,而云南省卫健委、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和云南省财政厅难道都是辽宁美天佳的后花园吗?这样的现象是否存在某种利益交换呢?

  财新网对营养包“变味”及营养包招标的疑惑

  消费日报报道后不久,2020年1月14日财新网特稿以“变味的营养包,贵州营不良改善项目怎么了?”为题再次对辽宁美天佳生产的婴幼儿辅食营养包的质量问题及招标情况进行发问。

  据财新网报道,2019年4月,贵州省“2018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公示,一家人中标金额4330万元,每盒单价18.30元,合0.61元/袋。美天佳中标3332.70万元,每盒单价15.90元,合0.53元/袋,报价仅次于一家人。另三家投标企业报价均低于一家人和美天佳:天添爱合0.395元/袋;全标合0.368元/袋;福格森合0.393元/袋。

  2019年10月,贵州省“2019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招标结果中,一家人则仍以18.30元/盒的最高报价中标。彼时正陷入云南营养包异味风波的美天佳以总分第三中标,报价为17.87元/盒,价格仅次于一家人,较4月招标时每盒还提价近2元。

  随着更多“变味”的营养包出现,云南省卫健委曾于10月30日下发通知,停止发放美天佳的营养包,并解释企业方因产能不足,主动申请中止供货合同。吊诡的是,一个月后,云南省又更新招标公告,继续恢复美天佳的中标资格。变味事件不了了之。

  在异味问题爆发的同时,美天佳两次高价中标贵州营养包项目。此外广东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一家人)中标价格也名列前茅,两次的单盒报价均为参与企业中最高,甚至是报价最低者的一倍。美天佳和一家人的生产技术条件遭到普遍质疑。贵州省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对企业采取防氧化的充氮措施;外包装盒一物一码,具备产品电子化追溯系统等设置了打分项,分别都是2分。但美天佳2019年早期供往贵州的营养包外包装盒没有二维码。河北省保定市卫健委曾在对投诉的回应中确认这一情况,证明美天佳在2019年3月4日至6月25日期间生产的营养包外盒的确没有打印上二维码。

  此外,业内人士指出,美天佳发往项目地的营养包采用方形包装意味着产品没有充氮。美天佳和一家人在项目地的多个批次营养包被检测出残氧量超标,被认为不具备充氮生产条件。

  参与投标的其他相关企业认为,至少美天佳在防氧化充氮措施、具备产品电子化追溯系统两项上不应得分,而一家人在防氧化充氮措施项目上不应得分。

  打分质疑还来自美天佳的生产技术不及其他投标企业,却以得分第二中标2018年的项目。两家投标企业反映,行业内营养包原料混合机已经更新到大型混合机,“这样一是生产能力增加,全自动节省人工成本,二是有效减少过程中人手接触,原材料的污染几率降低。”某营养包生产企业负责人说。

  但美天佳的动产抵押信息显示,正在使用的是三维混合机,价值8万多元。业内人士介绍,这种混合机混合时间长,混合量不大,产能不如新设备。更重要的是,原材料混完之后,需要人工倾倒,搬运到包装机上,产品质量把控弱于新设备。

  财新网提出的评分问题,贵州省卫健委妇幼处处长王成仁回应称,委托了招标代理公司,并由其依法组织评估,其无权作出判断。至于中标企业的得分细项,该负责人没有向财新记者提供。

  国家资金是为贫困家庭“雪中炭”还是个别企业的“摇钱树”?

  2020年1月17日新京报手机版也对消费日报、财新网所报道的国家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质量问题予以了关注,并以“贫困儿童营养包有异味,不是小问题”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称:在扶贫济困领域,中央转移支付越来越大,各个省份也都注入了配套资金,但这海量的资金是成了贫困家庭的“雪中炭”还是成了个别企业的“摇钱树”?很多时候只听数据、成绩不管用,要真正去检验这些投入有没有达成既定的目标,还是成了被丢在一旁的“哈喇味营养包”。

  监管部门去哪儿了?

  作为国家重点项目的婴幼儿辅食营养包,从计划推出到现阶段确实起到了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的目的,为贫困地区儿童不输在起跑线上提供了巨大助力。利益驱动下,使得部分企业和相关人员置社会道德的底线而不顾,大胆包天,相互勾结,涉嫌生产和使用不合格产品,相关监管部门形同虚设,无视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在监管上瞻前顾后,故意不管、不敢管。面对媒体及公众的质疑不是立即行动,而是想方设法的掩盖,让国家针对贫困地区营养改善计划的惠民政策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