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曲县垂钓园隐藏安全隐患垂钓者被电身亡无人担责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9/23 13:40:15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山西阳曲县垂钓园隐藏安全隐患垂钓者被电身亡无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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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反映材料

死者家属反映:2019年8月16日阳曲县嘉泰天池垂钓养殖园发生一起高压电电击事故致垂钓者霍建(我丈夫)被电击身亡。 

 死者霍建,男1984年1月24日出生,太原市人,住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76号, 身份证号:140105198401240019,系独生子。家中年迈的父母和新婚仅三个月的妻子(我)知道后痛不欲生、整个家如天塌一般,父母目前均生病卧床不起,亲属们整个轮班看护其父母。然而事故已发生一月之久,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却相互推卸责任,死者目前还在殡仪馆里存放着。目前没有一家出来承担责任。家属哭诉死的蹊跷,死的冤,试问公理何在?法律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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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地

8月16日17时55分左右,我给丈夫霍建打电话时,警方告知我,霍建(丈夫)在阳曲县的一家垂钓园被电身亡,家属们立即赶到现场。 据警方讲,8月16日早上7点多,死者霍建到阳曲县嘉泰天池垂钓养殖园(有收、缴费记录)进行垂钓,中午1时50分左右时,霍建在该养殖垂钓园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正常通道上)不幸触万伏高压电线(1.25万伏,距地3.9米)(或被万伏高压电所吸触电)致死身亡。大约16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路过渔场的人发现有人俯卧在草丛中,联系鱼塘负责人后报警,警方于16时55分左右到达现场。(距死者触电死亡已3小时之余)据了解,这家垂钓园在此次出事之前已经发生过好几起垂钓者被高压电所伤,庆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即便如此,也未引起垂钓园和当地供电局的重视,没有设立警示标志也未安装相关防护设施,导致这次死亡事故发生。

据我们向警方了解,该养殖园位于太原市阳曲县黄寨镇中社村河底,鱼塘承建在高压线下,死者路过的高压线电压高达万伏以上,但高压线距地面高度仅仅有3.9米,两杆之间高压线垂下的部分距地更低。(据鱼塘经营者讲,去年,就有两兄弟被此高压电电击住院,今年7月份又有一人(他的朋友)被高压电击击跪在地。据经营者说:“给供电局反映过多次”,仍没人管,直到死亡事故发生。据行业人士讲,经营场所属于居民区,一万以上的高压电应达到6.5米以上,非居民区,应达到5.5米以上,一万伏以上的高压电1至3米之内就能吸过去!国家电网阳曲供电公司存在严重的事故责任,据警方讲,死者经过的高压电桩,高压线电压高达万伏以上,但高压线距地面高度仅仅有3.9米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0-2005,表13.0.2规定对于居民区对地垂直距离为6.5米,非居民区对地面垂直距离是5.5米,交通困难地区对地面垂直距离是4.5米。而本事件中的高压线路离地面的高度不符合国家关于高压线路经非居民区时与地面最小距离为5.5米的规定,且也未设置警示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霍建当天是在这家垂钓园花钱消费的,阳曲县嘉泰天池垂钓养殖园的经营者在明知其经营场所旁有巨伏高压电桩且有重大危险的情况下,仍然放任危险的发生而持续经营,导致命案的发生。据知情人讲,今年6月份该垂钓园还有垂钓者被淹死一人的事件。 据了解该垂钓园于2019年5月6日申领了营业执照,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进行合理审查呢? 事发后,地方黄寨派出所负责人联系了信访局负责人,信访局建议调解并通知了垂钓园经营负责人,阳曲县供电公司负责人 ,经过多次调解。

供电局的回应:他们没有责任,没有赔偿,只能补偿20万。                                    

垂钓园经营者说:“他对此死亡事件没有责任,家属应该找供电公司追责”。

相关部门全部推卸责任,事故已发生一月之久,逝者还躺在冰冷的殡仪馆不能安息,全家人悲痛万分! 而垂钓园仍在照常经营,相关部门还在相互推诿,试图逃避相关责任,地方政府也是视而不见,置之不理。

 人命关天,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此悲剧的发生,谁该为此事故承担责任,电力公司此高度符合规定吗?巡检工作是多长时间一次、是否有工程验收?阳曲县嘉泰天池垂钓养殖园所有人是否有责任,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是否对该垂钓园履行了监管职责。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能予以重视调查!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