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袁集镇村民“被”签空白补偿协议 征迁主任霸气回应:先拆后谈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8/7 16:50:37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我们是经村镇审批后,在村里建厂经营有十来年了,如今遇到征迁,乡镇征迁项目办从未就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过商讨就实施强拆”近日,阜阳市颍州区袁集镇徐楼村村民王永标和田春海向舆论网求助。

同时他们还反映很多村民在空白补偿协议书上签字的事实。2019年1月3日,挖掘机挥舞着“手臂”,厂房轰然倒塌……王永标赶至现场阻止时,拆迁人员声称:“你都签过字了,你不扒,我们只能强拆!”

签过字?王永标懵了!

强拆被追问 拆迁主任霸气回应

“轰隆隆……”2019年1月3日8时许,在袁集镇徐楼村,一辆挖掘机挥舞着粗壮的“手臂”,不断地向道路两侧的房屋挥去。街道沿线,早已聚集了身着城管服饰的工作人员。

突然,村民王永标发现,挖掘机碾过废墟,直奔他的厂房的方向去了。

他急忙飞奔到屋前,此时镇拆迁指挥部王敏以及城管等相关人员正在搬离厂房里的沙发等。见王永标到来后,工作人员围住他,趁其不备将其车钥匙抢走,将停放在厂内的车辆也驶离了拆迁区域。

接着,一辆挖掘机高扬的“手臂”缓缓向下,王永标房屋的墙壁立刻被撕开一道大口子……

“我的厂房手续齐全,你们为啥强拆我的厂房?”王永标愤怒大吼。

 

袁集镇征迁办主任王敏(视频截图)

王敏则表示,“你都签过字来,你不扒,我们只能强拆。”

签字?可王永标之前没有签过任何拆迁补偿协议,签字从何说起?但现场“先扒后谈”的做法,让他和村民愤怒不已。

 

王永标当场质问国家有没有“先扒再谈”这个政策?王敏称:你可以起诉我。早前,一段发生在安徽阜阳颍州区的拆迁视频在当地备受关注。据事发现场村民拍下的视频显示,面对王永标重重发问“是萝卜是啥可得给我个价格,价格不谈,为啥拆我房子和索要强拆手续”,一名中年女子甩着双臂,严正地回答称:平方在那里搁着里,价格不谈,我一分不会少你的,少了你找我     

见王永标不依不饶地追问“那你的意思是先拆后谈?”王敏随后的语气显得颇为不耐烦,霸气回应称对,先拆后谈,并告知王永标你认为我做的不对,你可以起诉我。王永标反问:政策就是先扒吗?可是里,王敏回应称,对,扒了还要配合里,可知道,扒了叫配合工作。

签空白卷并非偶然

据王永标介绍,2010年,其与他人在富阳市区合作成立家具厂,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接着,他决定回到乡村利用自己的地点创业,成立家具厂,并办理了相关的营业执照,招了10名工人,生意还算不错。

2018年,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阜阳市颍州区袁集镇嵩山路和追梦中学及周边项目征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8年颍州区再次启动征迁项目

在王永标提供的一份2018年的《拆迁丈量摸底表》空白卷中,舆论网看到“平面示意图及四邻”中其房屋面积在绘图中进行了标注,“砖混结构”合计1084.9平方米。对此,王永标表示认可。

同村村民田春海,2011年7月22日,投资近400万元在自家地点成立“阜阳市春海纺织有限公司”,仓库670平方米,生产车间1600平方米,工人30人,也进行了摸底签字。

对此,舆论网在网络检索中看到,在2018年9月17日,曾有袁集镇徐楼村民就关于阜阳市阜合现代产业园的拆迁补偿问题”在人民网“地方留言板”留言曾质疑“去年,村书记到我们村每家每户要我们在土地房屋征收协议书上签字。但是协议书上是一片空白,房屋面积和征收方案全都没有填写,也没有印章。很多人迫于书记的压力都已经签字了”。

2018年,颍州区重启征收项目,袁集镇嵩山路和追梦中学及周边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征迁指挥部)对外发布“温馨提示”“先签先拆得奖励,后签后拆受损失”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签约拆除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24号)第二阶段为(11月25日至11月29日))但镇征迁指挥部从未就二人的赔偿事宜进行过任何实质性的谈判只要求抓紧签空白协议。

期间,拆迁部门曾前往王永标工厂要求签拆迁补偿协议。“村书记到我们村每家每户要我们在土地房屋征收协议书上签字。但是协议书上是一片空白,房屋面积和征收方案全都没有填写,也没有印章。”王永标说,因此,他没有再协议上签字。

不料,2019年1月3日遭遇了强拆。

与王永标一样,村民田春海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2011年7月22日,田春海投资近400万元在自家地点成立“阜阳市春海纺织有限公司”,工人30人。2017年,同样对也其地点进行了摸底签字,同样对相关面积不持异议。

据田春海的上访信中反映称,“由于我们被纳入城市规划扩建范围之内,在2018年10月份进驻拆迁指挥部,王敏任拆迁组组长,在2018年11月21日,镇党委书记张斌授权王敏组长带领城管和社会人员在没有任何通知,任何协议下,动用大型机械强行偷拆阜阳市春海纺织有限公司仓库”。

“我的仓库跟生产车间不在一处,砖混395平米,280平米简易,离‘温馨提示’第一阶段时间都没到,半个小时就给我夷为平地了,当时还有工商所的人在场称,我的企业不合法叫我停产,我说,我咋不合法了,我年年纳税,现在拆迁了,就说我不合法了?”田春海说,他的生产车间内有机械60多台,半成品20吨还有很多配件,成品都是放在仓库,拆迁人员趁他仓库货品还没卖完,就开始强拆。

 

更让田春海忧虑的是,我连“空白卷”都没签,仓库被强拆后,王永标是因厂内没有大型设备,所以车间被拆光,我目前的生产车间的相关设备很多,尚未进行强拆,估计也难逃命运。

王永标及田春海表示,2017年签了两份文书,一份是《拆迁丈量摸底》,一份是空白的《房屋征收协议书》。

 村支书代签空白卷 讨公道双双被拘

田春海告诉舆论网其仓库未强拆之前,2018年10月16日,他曾主动到乡镇寻求帮扶,他认为拆迁对其企业经营损失很大,未来还将继续生产,为此,他请求落实将其厂房设备等半成品搬迁到颍州区近期刚刚投入使用的精准“扶贫车间”获许。

据田春海提供的一份袁集镇《郭王村扶贫车间租赁协议》显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郭王村扶贫车间面向社会招租,优先租赁与用工较多的企业,方便本村群众就业”,并约定承租时间及缴纳了相应的意向金1万元,并与颍州区袁集镇郭王村村委会签订了上述协议,并约定一年10万元租金,并盖有红章确认。

 

田春海与袁集镇签订“扶贫车间”租赁被宣布无效

但令田春海意想不到的是,该协议签完后,袁集镇工作人员联系田春海本人称,该协议不作数,该场地需要进行竞拍方式取得起步价年租金为168480元,对于政府的出尔反尔,毫无契约精神。田春海对袁集镇失去信心。

王永标厂房遭到强拆后的第二天,他为了讨回公道,来到颍州区信访办诉求称,其厂房被袁集镇政府拆迁办强拆,造成家具、设施损失,要求合理补偿。

2019年3月7日,阜阳颍州区袁集镇对于王永标信访的回复称:“经调查,您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崇山路和追梦中学及周边项目,您本人已于2018年11月26日晚进行签约。根据协议约定,签字后必须在七日内搬迁完毕,由于您2019年1月3日仍未搬迁,征迁项目指挥部为推动工作进展,组织搬家公司帮助您搬离并实施助拆。”

“可是拆迁协议上,王永标并没有签过任何字”!据王永标回忆,在2018年11月26日,晚上,袁集镇拆迁指挥部以“以零点为限,每个人都会损失到几万元损失”为由,动员徐楼村村民在零点之前必须签掉空白赔偿协议。

据王永标提供的一份录音资料中显示,当晚11点多,徐楼村村支书常玉清在临近第一阶段最后一天,曾给王永标打电话挑明说“你要说管,我就先给你代签”,王永标表示自己咋赔偿的一点概念没有咋签字?

随后,袁集镇李镇长拿过手机称“叫常玉青给你签个空白卷怎么不好了?你觉得你能扛得住吗?李镇长劝说道“只要去年摸底有的,少不了你的,要你先签字是为你好,你要是不签字真拿你当典型,你让常玉清先给你签着搁那里”。

常玉清接回电话称,“人家穿着睡衣都往这里跑”并再次向王永标表示“还剩下不到20分钟,要代其签空白卷协议”,并未获允。

为了解决问题,田春海和王永标二人约定一起阜阳市信访办去信访,并于2019年3月4日去安徽省信访办,转道直接直奔北京信访部门,后经阜阳驻京协调,袁集镇政府有关人员来京将其接回阜阳,并承诺回去后将就此事进行商讨解决,但是回到阜阳,双双被以“其他的寻衅滋事行为”送进当地派出所拘留十日。王永标则因为在医院查出存在高血压二百多、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不适宜拘留而未予执行。

对于目前的遭遇,田、王两人倍感委屈,我们虽然是农民,都也都是懂法、守法公民,他们先拆后补,难道就真有理了?

王永标还特地查阅了大量关于拆迁的法律条文,对《土地管理法》及590号令和《行政强制法》上有关条文还进行了特别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

随后,他们还专门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分析说,没有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经法院裁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拆被征收人的房屋。土地征收,应以合法的征收决定或征地批复为前提、以履行给予被征收人补偿为职责、以补偿款专户存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并明确安置措施为标准。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被拆迁人才能放心签约和实施搬迁。那么如果承诺拆补并举,两条线同步进行,要求被拆迁人先腾房再补偿,是否合法?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定原则,是保护被征收人权益的一道防线。征收方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满意,法律给予被征收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的权益救济方式,救济无效后,征收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前,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当给被征收人先下达《征补决定》并给予相应的权益救济途径才是合法的征收流程。如本案,绕过法定流程,规避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救济途径的行为是明显违法的。

2019年 3月二十八日,田春海及王永标已就维护合法权益,状告颍州人民政府、颍州区袁集镇人民政府双双进行起诉,目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开庭日期择日进行通知。关于案件进展,舆论网将持续关注。(文/李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