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代法、强拆民房 挑战党的十九大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3/5 17:56:23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以权代法、强拆民房 挑战党的十九大

 


尊敬的中央领导、国务院领导、人大常委会领导、政协委员会领导、中纪委领导、国家信访总局领导、以及省、市、县领导!

上访人:黄继红,男,民族,汉,身份证号码:410327197208062433,住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红旗东路二轻局家属楼

被上访人:宜阳县工信局(强行拆迁单位)

上访诉求:

按照2017年洛阳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拆迁住户给予拆迁补偿。

对强拆的住房以及被非法毁坏的财产进行合理赔付。

事实与理由

宜阳县工信局在没有与业主黄继红等四家达成一致、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对家属楼进行违法拆除,致使经济损失高达七十多万。

废除宜阳县工信局单方意志2011年拆迁赔付标准的霸王条款,按照2017年新的《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

宜阳县工信局无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对抗十九大精神,私自强迫搬迁、扒房,严重侵权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事实经过

2013年4月17日,宜阳县工信局张贴了本家属楼要拆迁的限时搬迁通知(有照片),我们楼上的大部分住户,按照要求,于2013年4月24日前,搬迁到自己临时租住的地方,为拆迁工作铺平道路。但是,过了一年多没有人给一分钱过渡安置费,没有办法,大部分住户又搬回原楼房生活。

中间有个别业主与拆迁办达成置换住房协议搬迁走了以后,拆迁办不顾别的住户的安危,把楼房打的千疮百孔,变成危楼(有照片),让我们天天提心吊胆。

后来,开发商破产了,楼房不能正产使用,县里决定拆掉原址上的建筑,作为公共用地。我们所有业主积极配合,积极与宜阳县工信局拆迁办沟通,按部就班进行沟通,逐步搬迁,就在2018年元旦新年来临之际,工信局拆迁办说,接到上级领导的指示,必须三天之内把房子拆掉。也就在2018年1月2日晚上,在没有与剩余四家协商的情况下,也没有通知搬迁财产的情况下,也就是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半夜偷着强拆了本家属楼(有照片)。第二天,业主报警,宜阳县城关镇派出所出警登记了四家业主的直接经济损失。拆迁办也登记了我的财产清单,我的损失最严重的原因是,另外三家不在此居住,我家庭经济情况太差,一直就没有地方搬迁,所有财产都没有来及搬走,一直在此居住。后来,另外三家经过协商都谅解了拆迁办,也达成了赔付协议;而我的财产争议较大,拆迁办一直推脱不予解决。

上访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二轻局家属院住户  黄继红

2018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