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浙商王清诈骗案疑云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21 17:15:28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辽宁营口,浙商王清诈骗案疑云

  《法律与生活》记者 郑荣昌

  在国家倡导“法治东北,信用东北”、东北三省下大力气整治投资软环境的大背景下,记者注意到这起案件。在通过阅读书证和采访了解本案基本案情和各方意见之后,内心不由得疑云四起。

  案件缘起

  2003年7月,浙商王清与浙江省的上市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联手成立“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置业)。之前,王清与钱江水利有过长期合作的历史,彼此间十分信任。

  钱江置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占股情况为:钱江水利51%、王清19%、潘某10%、尹某10%、吕某10%)。鲅鱼圈区政府将500亩土地出让给钱江置业,为其立项开发“钱江五金商贸城”。

  2007年8月,王清又在鲅鱼圈区南部新区投资成立“营口钱塘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14万平米的“御景湾”项目,上缴税费近1亿元。

  2010年9月,钱江置业转制时,王清邀请浙江老朋友吴坚志、王学东一起收购钱江置业。三人就此达成口头协议:前期投入资金1.2亿元,吴坚志和王清分别按51%、49%出资,并负责融资,融资所产生的利息由钱江置业支付;王清作为钱江置业原始股东,在收购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人基于对土地增值的预期,同意按7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土地价款,将其中130元/平方米的差价(即预期中的土地溢价)乘以土地实际米数合计2880万元作为佣金付给王清。

  2011年5月6日,吴坚志手写一份“结算清单”确认上述协议,吴坚志、王清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原件由钱江置业保存,王清存有复印件。但佣金一直没有兑现。

  这份“结算清单”后来成为本案的导火索,并成为公安机关立案阶段争议不止的关键证据。争议焦点是,“结算清单”尾部“以上溢价款2880万元已由王清交给钱江水利王国龙(钱江水利总经理)”这句话是不是吴坚志后来加上去的。由于王国龙没有获得该款,如果不是吴坚志后来加上去的,而是原本就有的,王清的诈骗罪就可能成立。但这是后话。

  2011年5月,三人完成对钱江置业的收购。自此,钱江置业的占股情况为:吴坚志占51%、王清占49%(含王清替王学东代持的20%)。任职情况为:吴坚志任董事长、王清任总经理、王学东任监事。

  立案之疑

  2014年5月,王清和吴坚志因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发生纠纷。很快,王清就遭吴坚志举报并被拘捕。

  细看全部书证,记者发现,本案在公安立案阶段存在如下疑点——

  王清由举报人变为被举报人。根据王清妻子陈江燕的介绍和相关书证,2014年9月,王清因吴坚志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逃税罪,向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举报。但是,王清没有等来举报结果,反而成为被举报人和阶下囚。

  根据夏某(吴坚志浙江老家的朋友)的证言来看,吴坚志父女通过他认识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温某,又通过温某认识营口市政法委副书记胡某。2014年9月5日在沈阳市香格里拉停车场,胡某与吴坚志父女第一次见面,便被指收受了吴某巨额好处费。

  营口市公安人员远赴浙江接受吴坚志的举报。根据有关书证,10月11日,周某(吴坚志私人委托的代理人)到营口市公安机关口头举报王清涉嫌诈骗罪,但王清认为这次举报没有任何证据甚至怀疑有此举报。10月15日,营口市公安人员来到浙江省金华市广福医院303病房,接受吴坚志的口头报案和一份关键证据。这份关键证据就是前述“结算清单”。

  营口市公安机关快速立案、捕人。10月27日,营口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清正式立案。11月23日,将王清刑拘。

  王清提交的证据不翼而飞。王清的律师说,王清被捕前就将“结算清单”的复印件提交给公安机关。复印件上没有“以上溢价款2880万元已由王清交给钱江水利王国龙”这句话。

  陈江燕说,这句话是吴坚志为了陷害王清后来添加的,但公安机关不同意对原件做笔迹鉴定。后来,律师又发现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机关的证据中没有了这份复印件,疑为公安机关隐匿王清的无罪证据。

  司法鉴定被疑变成财务造假。根据陈江燕的陈述以及相关人证、物证,11月 王清被捕之后,公安机关为了取得另一关键证据——钱江置业财务司法鉴定报告,对钱江置业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司法鉴定。

  陈江燕说,在此之前,吴坚志自行请营口春歌会计师事务所作过一次审计。那次审计,其实是一次大规模的财务造假。公安机关的司法鉴定,不仅检材是经过大规模造假的审计报告,委托的鉴定单位也是春歌事务所,连鉴定费都是钱江置业支出的。而且,吴坚志的财务人员常驻御景阁酒店(春歌会计师事务所租用该酒店六层办公),全程参与司法鉴定。

  王清也认为,司法鉴定其实是一次更大规模的财务造假。春歌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张春歌也作证:王清案是公安机关边侦查边审计边取证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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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场所及张春歌的办公桌前坐着钱江置业的人

  陈江燕说,由于这样的证据被王清的朋友牛冬齐拿到后举报,公安机关废除了根据这次鉴定作出的无效的鉴定报告,委托沈阳一家单位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但是,所提供的检材还是经过吴坚志提供的经过大规模造假的审计报告。

  根据这些关键证据,营口市公安机关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多次延期关押之后,在诈骗罪的基础上增加了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于2015年7月20日向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起诉意见书。2016年2月14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交际之疑

  本案办理中,除了大量书证,部分司法人员与吴坚志父女之间颇不寻常的交际活动及其相关证据也被牛冬齐和陈江燕掌握,并在网上流传——

  在举报人向牛冬齐、陈江燕提供的微信截屏上,吴某说:“坚决阻击,大哥给力!”温某回复“必须的”并给出3个握拳小图。吴坚志说:“牛冬齐、陈江燕说人渣(指王清)8号出来。”温某回复:“吹牛!”温某又说:“人家陈江燕大概是来接王清回家过年的。”吴某接茬“是啊”并给出皱眉头小图。温某跟在吴某后面说“想得美”并给出3个口衔雪茄得意洋洋的小图。

  这些微信来自吴坚志父女、温某、夏某组建的叫“二愿茶室”微信群。

  在该群另一个微信截屏上,吴某说:“桂(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已同意延期(指对王清的延期关押),正在走领导签批的流程,估计下周二送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温某接茬:“她凭啥不同意!”吴某提醒温某:“公务员要小心”,温某回答“公务员已经很小心了”,接着又说“今天我很开心”并给出6个口衔雪茄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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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与温某的微信截屏之一

  还有一个微信截屏中,吴某以为查出了王清的新罪,对夏某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王清送出一套标价42万元的房子,没有收钱、入账……公安人员就此让公司负责人做个报案材料,我想还是让周某(吴坚志的朋友、代理人)来做笔录算了。”

  在一张拍摄于2015年清明假期的照片上,吴坚志父女与温某、胡某夫妇等人一起泛舟湖上。该照片十分清晰,吴某坐在温某和吴坚志中间,对面坐着胡某夫妇和吴某的助理,中间的桌子上放着食品和饮料,所有的人都是喜气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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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坚志父女、胡某夫妇、温某等泛舟湖上

  在另一张拍摄于2015年6月17日傍晚的照片上以及相关录像中,在营口有璟阁酒店,吴某和温某、胡某聚餐,相谈甚欢。

  饭毕,吴某与温某来到预先开好的房间。根据上述录像,21:05时,吴某进入五矿豪生大酒店816房间。22:02时,温某进入五矿豪生大酒店同一房间。两小时后,长发披肩的吴某走出816房间。次日清晨,温某离开816房间。

  关于胡某,还有多名证人指证其收受或疑似收受吴志坚父女多笔贿金。

  记者问牛冬齐、陈江燕以上网传消息是否属实,他们回答“属实”,并出示原始证据。他们还告诉记者,这些事实已经写入给中纪委的举报材料,中纪委收到材料后已经批转辽宁有关部门查处。

  补记

  本案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仍不平静。2016年4月29日,法院拒绝王清一位辩护人出庭辩护且未出具书面理由,王清当庭晕倒,法庭中止审理。6月18日,法院再次开庭,王清见没有律师到庭再次晕倒,法庭再次中止审理。

  2016年7月11日,因王清重新聘请北京律师田劼为辩护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又因法庭以扰乱法庭秩序为名将两位律师王丹、田劼驱逐出法庭而中止。不仅如此,法院还指控两位律师“向王清家属敲诈600万元,无理扰乱法庭秩序”。对此,两位律师已经以涉嫌诬陷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自7月11日起到记者发稿时止,王清已有17个月未能见到律师。而从被捕时算起,王清已被羁押3年,期间办案人员6次申请对其延长关押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