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郓城一官员被指插手工程债务纠纷 官方暂无回应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10 12:01:35  文章录入:翱翔蓝天  责任编辑:lantian
 



图为金河景城·维也纳花园小区正门。(图 付丁)

两年来,王汉振的身心已疲惫到犹如最近袭扰北方大部分地区的雾霾,不断的用“爆表”来挑战每个人的忍耐极限。不同之处在于,他作为一起原本事实清晰的工程债务纠纷的权利人,在讨要1300余万元欠款的过程中,却屡屡遭到郓城政协主席徐淑珍等众人的“极限挑战”。

  纠纷

  借验收之名拖欠工程款已成“常态”

王汉振叙述,2010年,山东郓城县供电局下属金河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金河公司)采用职工入股集资方式,购入县城东部一地块,进行“金河景城维也纳”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开发。通过招投标,王汉振承包建设该项目A区1、2号楼,B区9、10号楼,和后期出售给移动公司的办公楼及附属楼。

2012年底,A区两栋楼、移动公司办公楼和附属楼先行完工,并由金河公司于2013年交付业主使用,但全部房屋并未经过房管部门验收。不久,B区项目在完成工程总量95%的情况,因金河公司拒绝支付进度款项而暂时停工。

承建工程原计划造价4000余万元,因开发商事先没有完善的规划设计,导致施工过程中数次更改设计,并大幅增加容积率和施工量,以至于结算时总价达到5300余万元。王汉振说,“4个楼门变5个,5层的建筑变6层,预算突然超出1300余万元。加之开发企业改制后脱离了供电局,原入股职工不断上访要求退还本金,致使资金链断裂。”

王汉振称,金河公司将计划内4000余万工程款结算后,以B区项目尚未验收为由拒绝支付超预算款项,并在工人中散布“王汉振已卷款逃跑”“被公安局抓了”等谣言,造成大量不明真相的农民工群体上访追讨工资现象。

意想不到的是,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被举报到相关主管部门后,金河公司副总经理张兆功鬼使神差般拿出欠款支付账目,同时一口咬定款项已分多次拨付到位。

王汉振介绍,郓城县所有在建或已完成的住宅项目,八成以上遭开发商拒绝完工验收,甚至有房屋使用10年以上仍未经房管部门总体验收,“原因是拒绝验收就可以明正言顺拖欠工程款,这种现象已在当地建筑市场司空见惯。”

  乱象

  住宅类商品房验收率不足两成?

据当地建筑行业一位知情人士证实,郓城县全部用途的建筑工程实际验收率甚至不足两成。一些建筑物在使用几年甚至十几年后为了办理产权证明,才会提交技术资料和工程保修书进行合格验收。而主管部门往往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理由,采用“闭一只眼”的方式监管。

对上述说法,郓城房管局办公室王主任表示,“历史遗留原因确实造成一些老旧小区出现验收不及时问题,在前期工作中已及时补办了手续。具体比例有多少,没有相关统计数据。”新建项目不存在没有验收的问题。

针对王汉振所称“金河景城维也纳”小区未验收使用问题。王主任说,“该小区确实存在未经总体验收的违法行为,对此已下达多次整改通知,并要求开发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下一步会督促有关科室加大执法力度。

关于下发的整改通知是否有存档等情况,王主任均以相关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做进一步回应。

前述知情人还透露,未经验收的建筑物贸然使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遇不合格建筑一旦发生危险后果难以想象。当地房管部门多年来对这种乱象置若罔闻,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本原因在于“怕得罪人”的扭曲观念作怪。例如“金河景城维也纳”小区。

  质疑

  政协主席被指插手债务纠纷

为了讨回欠款,王汉振两年来多次前往省市有关部门上访,甚至于有一次赤膊前往菏泽市住建局反应问题。迫于压力,郓城县政府牵头建设局、审计局、房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金河公司所称已支付欠款全部账目。

王汉振回忆,经调查组查账发现,金河公司采用重报、多报、冒领等手段,多以材料款的名义将巨额支出款项做账其名下套领工程款。“其中最大一笔500万元,在2012年5月11日由金河公司转帐至其所挂靠资质的山东圣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圣通公司)。蹊跷的是,经过查询银行对账单发现,该笔款经圣通公司又转账到一个名叫杜鹃的人账户内。随后,杜鹃分三次将500万元再转回金河公司。”

在调查组即将查明真相的关键时刻,金河公司幕后的保护伞、郓城县政协主席徐淑珍强行插手干预后续调查,“借房屋抵偿供电局入股职工本金之名,指使县公安局原政委孙德征、恶势力头目杨现增抢占停工的B区9、10号楼。”王汉振说。

王汉振称,今年4月14日下午,“徐淑珍在金河公司项目部召开协调会,安排县公安局长李合力指令园区派出所长梁洪涛恐吓其‘解除施工合同,放弃B区9、10号楼工地,交出所有施工资料,否则抓进监狱'。”

自此,王汉振再没敢公开出现在郓城街头,讨要欠款一事更是暂时偃旗息鼓。

王汉振说,《建筑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它军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徐淑珍的权利难道大于国家法律?”王汉振异常疑惑。

作为郓城县‘四大班子'领导之一,徐淑珍跟金河公司究竟怎么样的特殊关系?郓城县有关部门暂无回应。对此,媒体将继续做进一步的关注。(程伟)

来源链接:http://u.zp.china.com.cn/news-630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