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和县6岁女孩张梦涵舞蹈班摔伤 时隔两年仍未得到维权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CCTV法制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3 11:40:57  文章录入:翱翔蓝天  责任编辑:lantian
 
CCTV法制在线讯:2013年12月15日,这个日子对于当时才6岁的女孩张梦涵及其家人来说,是一个难以释怀的噩梦!
    当天上午九点多,张梦涵的妈妈接到太和县小明星舞蹈培训班校方电话,说张梦涵的腿扭着了,随后张梦涵的舅舅前往学校去接张梦涵,赶到学校的时候,梦涵在墙角坐着。然后去县医院去做检查,家人发现梦涵无法站立,并不像校方说的那样“腿扭着了”,到了下午,梦涵的妈妈发现她“拉裤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有可能是“瘫了”,随即第二天前往合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去做检查,18日经过核磁、穿刺等检测得出结果是“脊髓损伤、腰部以下截瘫”。
 
校方不负责任,耽误最佳治疗时机
 
    得知这个噩耗,梦涵的父母甚是不解,跳舞怎么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梦涵的妈妈赵女士给学校打电话询问状况,那天上午,梦涵在舞蹈教室练习民族舞,从单杠上练习倒立时不慎掉了下来,老师过来查看一下后就继续让其跳舞,结果跳了一会,就再次倒下。两次摔倒,让梦涵再也无法站立。
    张梦涵负伤很明显是跟倒立有关,学校并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为了减少责任,才撒谎称“扭着脚”了,导致梦涵没有争取到最佳诊断时间。医生告诉赵女士,小孩子学舞蹈,应该随时有老师指导,危险性动作受伤应该抓住最佳时机,详细向医院说明情况,在医生的指导下去选择科室。由于学校告诉梦涵家人是扭着腿了,所以才选择去挂“骨科”,而不是“神经内科”,延误了病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不过,校方负责人听说结果如此严重,立马从太和赶到合肥,“托了熟人,安排去资历不如一院的安医附属四院,12月20日去做复诊”,12月24日得出的诊断意见是“T2-L9段血管迂曲考虑血管畸形”,这让赵女士甚为不解,如果是血管畸形的话,瘫痪是必然,并非偶然。
    为了查明事情真相,赵女士带着梦涵前往北京几家医院,如果是血管畸形的话,做手术切除即可治愈,这也给了梦涵家人一丝希望。在一位医生的推荐下,他们先是带着梦涵去了北京宣武医院,12月25日见到了国内神经内科权威专家张洪奇教授,张洪奇给出了明确诊断,排除血管畸形问题,并且推荐去北京博爱医院去做康复。张洪奇教授的诊断再次印证,梦涵受伤是外力作用,跟舞蹈动作指导不当有着明确关系。
 
校方负责人失踪
    
    小明星舞蹈培训班位于太和县党校院内,在当地有着多年的“办学史”,校长刘伟伟是太和八中教师,利用寒暑假和双休日创办了小明星舞蹈培训班,而且经常带领学生参加太和县委、文化馆等单位举办的春晚等演出,学生结业时还会得到县文化馆颁发的“考级证书”,在群众的眼里,刘伟伟“跟政府关系很好”,所以很多家长慕名将孩子送到这里学习。
    张梦涵出事以后,家人为了给其治病,花费巨额医疗费,而校方不但不积极配合,而是百般推卸责任。张女士无奈之下,将小明星舞蹈培训班的负责人刘伟伟告上法庭,由于张梦涵年幼,律师建议为张梦涵“先行支付”,刘伟伟先是拒绝法院要求的“先行支付”,拖了两个多月才先行支付了3万元医疗费,后又指使舞蹈老师王慧否认梦涵摔伤,后来被张梦涵家人的电话录音在法庭上当场揭穿。然而,多家医院的证明与诊断报告,刘伟伟拒不接受,她只认安医附属四院的诊疗意见。此后,她就跟张梦涵的父母玩起了捉迷藏,手机号不住地更换。
    张梦涵的情况受到多家媒体关注,《新安晚报》记者也曾进行报道,并且多次尝试联系刘伟伟的电话,但一直没有接通。
 
鉴定有何猫腻?
 
    刘伟伟拒不接受脊髓损伤的结论,不愿意赔偿,双方只好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司法鉴定。太和法院首先给他们选了上海一家鉴定机构,原本等着鉴定结果,可是不知道为何,就是迟迟出不来,一拖就是好几个月。直到有一天,张梦涵的爸爸接到一个电话,是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打来的,称自己正在上海,鉴定机构的负责人表示鉴定结果对梦涵不利,问张先生是否愿意继续。梦涵的爸爸表示无论结果如何,都要知道最真实的结果。没想到,时间白白浪费了几个月,法院忽然通知说“上海的鉴定机构给退卷了”。
    这个结果让梦涵的家人实在想不通,于是带着所有病例,在安徽公平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得出的结果是张梦涵因外伤致无骨折脱位脊髓损伤遗留下肢瘫痪伴大小便失禁,其损伤结果与舞蹈动作不当致胸部损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然而这个鉴定被刘伟伟以“单方委托”为由,拒不签字。法院则表示双方重新选择,随后又给推荐了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华夏司法鉴定所然而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法院的人前往鉴定机构以后,都给梦涵的家人“退卷”的答复。
    病例与诊断报告齐全的情况下,一个简单的司法鉴定就是做不了,法院也迟迟不宣判。梦涵的家人很是着急,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为了给梦涵治病,家中早已是债台高筑。
 
维权之路何时见青天?
 
    2015年4月22日,太和县法院在没有司法鉴定的基础上给出了宣判,认定小明星培训班未依法办理相关办学手续,但是张梦涵的监护人将其送到无资质的培训班,监护人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安徽公平司法鉴定书系单方面委托,不作为定案依据。对原告的损害结果,双方各占一半责任。
    然而判决下来以后刘伟伟依然没有做出任何表示,同时张梦涵的家人对认定各占50%的责任也不予接受,小明星培训班有无资质家长很难判定,况且其在太和县办学多年,经常在太和春晚表演节目上电视,社会影响很大,政府一直对其“承认”,仅因此就认定张梦涵的监护人承担一半责任,实为不妥。于是,2015年5月21日,张梦涵的父母上诉到阜阳市人民法院,9月8号,阜阳法院一审开庭,认定“事实不清”,又给退回太和县法院。
    今年他们又带着张梦涵去了当初给出“先天性血管畸形”诊断意见的安医附属四院,这次四院推翻了第一次的诊断,并且给出了诊断证明(第一次只是诊断报告单)。从医学的角度上,血管畸形有可能会误诊,但绝不会凭空消失。他们随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约到了权威专家张洪奇教授和邹利萍教授的专家号,都给出了具有法律意义的“诊断证明”。
    如今,从张梦涵出事到现在已经两年了,赵女士陪梦涵在北京做康复,两年来几乎没回过家。梦涵的爸爸是个司机,在县城早出晚归跑车,他们都等待着法律给自己一个公正。现在太和县法院又给联系了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作为双方的鉴定机构,事情的结果会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链接 

(责任编辑:雪山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