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不作为,竟和污染企业沆瀣一气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5/27 13:45:34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灵寿县环保局不作为,竟和污染企业沆瀣一气

新闻来源: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 (作者):梁青 
        近日多次接到灵寿县群众举报,位于灵寿县201省道路东的两座小型水泥厂,灵寿县旭英建筑材料厂,灵寿县水泥二厂,每天疯狂的排放粉尘,却一直没有相关部门监管。
        2015年5月27日早上八点左右,本网工作人员驱车来到这两座水泥厂,眼前是粉尘随处漂浮,到处都能看到粉尘飞来飞去,厂里面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的生产,拉货的车辆正在不断的装成品水泥。轰鸣的机器声震耳欲聋。

        随后本网工作人员联系了灵寿县的环保局。在等待执法人员到来时,两家企业却不约而同的停止了生产,这让我们感觉非常奇怪,难道企业要知道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来,在等待这段时间本网工作人员只联系了环保局。这让人不得不产生猜疑。

        九点左右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到来,执法人员直接到了灵寿县水泥二厂,也没有去生产车间去看看,只是在询问企业的人。过了二十分钟左右,环保执法人员告诉本网工作人员说:“企业一直停着”。本网工作人员拿出了企业的生产录像,环保局执法人员却还在说我们来了以后没有看到该企业生产,我们肯定会处罚的。
 

        难道一句处罚就能了事。是不是处罚完以后还可以继续生产排污。
        现在全国都在整治排污,加大排污力度,难道灵寿县环保局竟可以这样明目张胆的为污染企业辩护,中间有没有利益关系,我们不得而知! (梁青  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