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假“央视记者”被判敲诈勒索罪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10 16:44:56  文章录入:说法  责任编辑:hn
 
“你们怎么分工合作?”“我们做错了……”“冒充记者时,你也叫苏锁山吗?”“我们做错了……”9日上午,彭山县法院,面对记者追问,“60后记者”苏锁山总以这样一句作答。

  9日,因冒充记者在多地敲诈勒索,苏锁山及同伙吴同春、廉兴龙、周和云等四人,被彭山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媒体记者,以曝光被害人的不法行为对被害人实施要挟,从而获取钱财,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首露马脚“央视记者”无备用电池

  今年4月2日下午,两名“央视记者”扛着摄像机在彭山县牧马镇采访当地村民反映征地拆迁补偿款过低。

  9日,负责接待记者的外宣办工作人员回忆说,两名记者,一个叫苏锁山,一个叫吴同春。两人出示的是工作证。一个写着“中央电视台央视国际”,一个写着“央视国际cctv.com”。

  见两人携带一台价值20多万元的摄像机,这位工作人员问:“你们带了几块电池?够用吗?”两人回答:“就带了一块,够了。”

  “我印象中,记者电池都会多带电池备用。”曾经陪同央视记者作过采访的这位工作人员更加怀疑了。

  再露马脚唯一条件“给钱不曝光”

  当天中午,苏、吴在吃饭时称给6万元钱便可息事宁人。“给钱不曝光?这不是正规记者行径。”宣传部工作人员建议牧马镇镇政府报警。经彭山警方初步调查,二人确为“冒牌记者”。

  据调查,2013年3月底,彭山县牧马镇崔氏兄弟二人认为征地拆迁得的补偿低,找到自称是“中国执法监督网西部总站记者”的双流人周和云帮忙。

  周和云联系苏锁山做采访,且谈好3万元价。苏锁山同意后,又联系吴同春。4月2日上午,苏、吴二人从北京乘飞机到了彭山进行采访。4月3日下午,苏、吴向崔氏兄弟进一步索要3万元报酬。当日下午,崔氏兄弟支付了2.5万元。4月7日、12日和5月27日,警方分别抓获苏锁山、吴同春、周和云和廉兴龙。

  警方调查“冒牌记者”曾多地施骗

  经审讯,四人对其结伙冒充央视记者敲诈勒索行为供认不讳。据调查,四人身份均为农民。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苏、吴伙同廉兴龙、周和云,冒充中央网络电视台记者,先后在山西盂县、河北丰润县、河北迁安县、彭山县等地,以曝光被害人的违法行为相要挟,骗取现金24.4万元。

  “苏、吴、廉三人主要在河北、山西活动,诈骗对象主要是矿场矿主。”办案民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