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安全”的N多追问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5/15 14:33:51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对“食品安全”的N多追问

 

北京市食药监局昨天在全市责令5种不合格食品下架停售,其中一款“久久鸭”腐竹检测出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甲醛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吊白块”对人体有严重毒副作用,国家严禁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使用。另外,兰考县宁远食品有限公司的“李师傅”虾扯蛋、博野县超时达腌制厂的“博强”糖醋蒜也在不合格名单中。(515  新浪网)

中央电视台《消费主张》栏目曝光有色馒头事件,《焦点访谈》报道用酒精掺添加剂、香精、色素等调制品后做成假冒葡萄酒,地沟油调香精制成花生油,毒豆芽、“绝育”青瓜、毒豇豆等农产品激素超标,“墨汁粉条”、“染色花椒”、“毒奶粉”、“毒果冻”等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几乎都是被消费者或是媒体曝光出来。我们不禁要追问:本应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去哪儿了?为什么大多数事件发生之后才采取措施?企业的诚信又去哪儿了?道德的滑坡究竟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我们又将如何把食品安全的篱笆扎的更紧呢?

食品安全在老百姓生活中扮演者至关重要的角色,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时刻提醒着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食品安全的严重性、紧迫性,要将食品安全提升到国民安全的战略高度上来。

加强食品安全需要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我国目前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不具体、不完善、惩处力度不够,监管流程不严格、市场准入机制不规范等至使不法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不顾百姓生命安全,打法律的“擦边球”,铤而走险。因此,建立健全的法规体系和监督体系,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也才能做道执法必严,从根源上做到违法必究,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食品安全需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我国目前存在食品监管部门众多、各自为政、责任不清晰,以致于执法时相互推诿,慢作为、慢动作导致事后行为。同时,责任的不明确导致公众监督的缺失。因此,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监管、公众监督的互动。

加强食品安全需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我国目前企业自律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感差、道德诚信缺乏。因此,要加强食品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科学知识的普及,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道德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预防风险能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必须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者:王鹤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