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诉京华时报社侵犯名誉权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25 18:03:20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中新网11月25日电 农民山泉今日在其官方微博回复京华时报11月22日的疑问。并称,若京华时报仍有疑问,农民山泉愿于本月29日(本周五)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农民山泉诉京华时报社侵略名誉权纠纷案的庭审现场,当庭回复。
  农民山泉11月4日在其官方微博称,当天上午农民山泉派员上京告发《京华时报》。农民山泉称,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京华时报》伪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定见,继续28天以接连67个版面、76篇报导进犯农民山泉,具有显着的预谋和安排性质,对农民山泉实施言论暴力。当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受理。
  农民山泉称:“如此规划的对一家公司的批判报导,在中国新闻史上绝无仅有。”
  本年4月10日,《京华时报》报导称,农民山泉瓶装水的出产规范还不如自来水,随后,《京华时报》进行了继续追踪报导。5月6日,北京市质监局介入查询,农民山泉桶装水因规范疑问停产。同日,农民山泉宣告现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求《京华时报》补偿名誉权丢失6000万元。